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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杀喷雾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8月20日 16:16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称采购人)受南通疫情防控指挥部委托,就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杀喷雾器械采购项目组织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杀喷雾器械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

标段一:超低容量喷雾器,预算36万元

标段二:手推电动常量喷雾器,预算15.6万元

3、最高限价:

标段一:超低容量喷雾器,最高限价36万元

标段二:手推电动常量喷雾器,最高限价15.6万元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按1-2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两个标段兼投。两个标段可以兼得。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文件均需按每个标段的要求单独制作,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制作在一起。相应文件请按标段分别密封后,再加快递包装。

4、项目需求:标段一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超低容量喷雾器9台;标段一手推电动常量喷雾器240台。详见附件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8202021822,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202182217:00后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2、方式: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线上办理,联系电话17778751998(微信同号)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投标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182415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快递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汽车东站3号门)

3、响应文件收件人:李艳梅,联系电话:17778751998。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后快递至上述地址。建议使用顺丰,请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快递时效,2021年8241530分快递到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汽车东站3号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9号

联系人:张李李

联系电话:18015238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0日  

附件:项目需求.docx